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官方网站
全站搜索:
咨询电话:18604319000 0431-88938849
网站首页 走进埃索 新闻中心 成功案例 业务导航 认证培训 会员专区 联系我们
走进埃索
业务导航

ISO 9000

ISO 14000

ISO 45001

ISO 22000

IATF 16949

ISO 13485

ISO 50001

ISO 27000

ISO 20000

GB/T 50430

CCC认证

CE认证

FDA认证

UL认证

GAP认证

JGB 9000

HSE认证

IRIS认证

十环认证

API认证

有机产品认证

QS食品生产许可证

工业生产许可证

实验室认可认证

其他认证

认证标准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HSE认证 > 认证标准
认证标准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发[1987]14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国家经贸委1999年7月12日第13号主任令

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监察规定   原劳动部令第3号1996年

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    原劳动部令第10号1998年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1987]002号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1998]253号

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与评价规范  卫生部监发[1994]第28号

中国石化公司企业法人环保责任制  中国石化[1999]安字222号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

中国石化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石化[1999]安字758号

中国石化公司环境监测工作条例   中国石化[2000]安环字8号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要素

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中的关键因素。

3.2事故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件。

3.3危害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4风险

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以及发生事件结果的严重性。

3.5风险评价

依照现有的专业经验、评价标准和准则,对危害结果做出分析、判断的过程。

3.6审核

判别管理活动和有关过程是否符合计划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并系统的验证企业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方针、法规以及因外部条件改变而提出的新目标。

3.8资源

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设备、技术等。

3.9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

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以下简称HSE)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做法、程序、过程和资源等而构成的整体。

3.10不符合

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的事件;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的行为;与管理体系要求不相符而产生的偏差。

3.11管理者代表

由企业或二级单位最高管理者任命,在企业或二级单位内代表最高管理者履行HSE管理职能的人员。

3.12业主

合同情况下的接受方,即在一定的区域内签定租约,并按租约要求付款的个人、伙伴、公司或团体。

3.13承包商

由业主雇佣来完成施工、建设、安装、检修等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个人、公司或合作者。

3.14供应商

为业主供应原料与设备的个人、公司或合作者。

联系我们
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 吉林省科技厅
   (原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后楼
电话:0431-88938895
手机:18604319000
吉林省埃索质量认证咨询中心手机网站二维码 吉林省埃索质量认证咨询中心微信平台二维码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吉林省埃索质量认证咨询中心 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显示器 吉ICP备110053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