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1 范围
本职业健康安全评价标准详细说明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使一个组织能够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进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它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作出设计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减少因组织的活动而使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可能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的风险;
b)实施、保持及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c)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d)通过以下方面展示与本标准的符合性:
1)作出自我鉴定和自我声明,或
2)寻求组织的利益相关方,例如顾客,对组织符合性的确认,或
3)寻求外部团体对组织自我声明的确认,或
4)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注册。
本标准中的所有要求意在纳入任何一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活动性质、运行的风险与复杂性等因素。
本标准针对的是职业健康安全,而非其他的健康和安全,例如雇员福利/健康规划,产品安全,财产损坏或环境影响。
2 引用出版物
其他提供信息或指南的出版物已列入参考文献中。但如有该类出版物最新版本,应该引用其最新版本。特别的,应引用如下文件:
OHSAS 1800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 18001 实施指南
国际劳工组织: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南(OSH-M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可接受的风险:acceptable risk
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
3.2 审核:audit
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地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ISO9001:2005,3.9.1]
注1独立性并不必然指来自组织外部。在很多情况下,尤其在小型组织,独立性可通过与所审核活动无责任关系来体现。
注2 “审核证据”和“审核准则”的更深入的解释,参见ISO 19011。
3.3 持续改进:continual improvement
不断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3)进行强化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3.17)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6),实现对整体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改进。
注1 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在活动的所有方面。
注2 摘编自ISO14001:2004,3.2。
3.4 纠正措施:corrective action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3.11)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注1一个不符合可以有若干个原因。
注2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3.18)是为了防止发生。
[ISO9001:2005,3.6.5]
3.5 文件:document
信息及其承载媒体。
注:媒体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
[ISO9001:2005,3.4]
3.6 危险源:hazard
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健康欠佳(3.8)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状态或举动。
3.7 危险源识别:hazard identification
认识危险源(3.6)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8 健康欠佳:ill health
由工作活动和/或与工作有关的情形所产生的,并/或导致物理或精神状况恶化的可识别的、有害的状况。
3.9 事件:incident
已发生或可能导致发生伤害或健康不佳(3.8)(不管其严重程度)或灾祸的、与工作有关的情况。
注1 已造成伤害、健康不佳或灾祸的事件称为事故。
注2 未造成伤害、健康不佳或灾祸的事件还可称为“near-miss”、“near-hit”、“close call”或“dangerous occur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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