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ce两字,是从法语“communate europpene”缩写而成,是欧洲共同体的意思。欧洲共同体后来演变成了欧洲联盟(简称欧盟)。
近年来,在欧洲经济区(欧洲联盟、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成员国,瑞士除外)市场上销售的商品中,ce标志的使用越来越多,ce标志加贴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欧洲指令所要表达的要求。
在过去,欧共体国家对进口和销售的产品要求各异,根据一国标准制造的商品到别国极可能不能上市,作为消除贸易壁垒之努力的一部分,ce应运而生。因此,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事实上,ce还是欧共体许多国家语种中的"欧共体"这一词组的缩写,原来用英语词组european community缩写为ec,后因欧共体在法文是communate europeia,意大利文为comunita europea,葡萄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ia,西班牙文为comunid ad eeurope等,故改ec为ce。当然,也不妨把ce视为conformity with european(demand)(符合欧洲(要求))。
ce标志的意义在于:用ce缩略词为符号表示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requirements),并用以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工业产品,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ce认证的模式
目前,欧盟认可的使用ce标志的模式有如下八种:
工厂自我控制和认证。
modulea(内部生产控制):
1.用于简单的、大批量的、无危害产品,仅适用应用欧洲标准生产的厂家。
2.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自我声明。
3.技术文件提交国家机构保存十年,在此基础上,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生产者甚至要提供产品的设计、生产和组装过程供检查。
4.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
moduleab:
1.厂家未按欧洲标准生产。
2.测试机构对产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随机测试。
由测试机构进行评审。
moduleb(ec型式评审):
工厂送样品和技术文件到它选择的测试机构供评审,测试机构出具证书。
注:仅有b不足于构成ce的使用。
modulec(与型式[样品]一致)+b:
工厂作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声明保存十年。
moduled(生产过程质量控制)+b:
本模式关注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工厂按照测试机构批准的方法(质量体系,en29003)进行生产,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一致性声明)。
modulee(产品质量控制)+b:
本模式仅关注最终产品控制(en29003),其余同moduled。
modulef(产品测试)+b:
工厂保证其生产过程能确保产品满足要求后,作一致性声明。认可的测试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测试机构颁发证书。
moduleg(逐个测试):
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测试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测试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
moduleh(综合质量控制):
本模式关注设计、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en29001)。其余同moduled+modulee。其中,模式f+b,模式g适用于危险度特别高的产品。
ce认证申请程序
制造商相关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