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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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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标准

  5. 认证级别 

  5.1 一级认证要求 

  5.1.1 应符合适用模块中所有适用的一级控制点的要求; 

  5.1.2 所有适用模块(包括适用的基础模块,果蔬类例外)中,应至少符合每个单个模块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数量的90%的要求;对果蔬类,应至少符合所有适用模块中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总数的95%的要求。 

  5.1.3 不设定三级控制点的最低符合百分比。 

  5.1.4 二级控制点允许不符合百分比计算公式 

  每个模块(果蔬类例外)使用下列公式: 

  {单个模块的二级控制点总数-单个模块不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总数} ×10%=(单个模块允许不符合的二级控制点总数) 

  对果蔬模块,使用下列公式: 

  {(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二级控制点的总数+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二级控制点的总数+果蔬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二级控制点的总数)-(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不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总数+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不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总数+果蔬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不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总数)}×5%=(允许不符合的二级控制点总数) 

  5.2 二级认证要求 

  5.2.1应至少符合所有适用模块中适用的一级控制点总数的95%的要求。 

  5.2.2 不设定二级控制点、三级控制点的最低符合百分比。 

  5.2.3 一级控制点允许不符合百分比计算公式 

{所有适用模块的一级控制点总数-所有适用模块不适用的一级控制点总数} ×5%=(允许不符合的一级控制点总数) 

  注1:认证依据的技术规范内被标记为“全部适用”的控制点,除非在各自适用的条款中特别指出,否则都必须经过审核和(或)检查,并且不能以“不适用”为由而免除审核和(或)检查。只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特许的例外可免除,这些例外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注2:不论申请一级认证还是二级认证,所有的控制点(包括一级、二级和三级控制点)都必须审核(或)检查。 

  6. 认证方式及要求 

  申请人可按照下列两种认证方式之一申请认证。 

  6.1 选项1:农业生产经营者认证 

  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申请一个或多个模块的认证。 

  6.1.1 农业生产经营者内部检查 

  6.1.1.1 应进行完整的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内部检查,在外部检查时必须将内部检查的记录提供给外部检查员进行审核。 

  6.1.1.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检查。 

  6.1.2 认证机构的外部检查 

  6.1.2.1 认证机构对已获认证农业生产经营者及其所有适用模块的场所,每年至少实施一次通知检查。 

  6.1.2.2 对在选项1之下的获证农业生产经营者,发证的认证机构每年至少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实施不通知检查。认证机构实施农场外部检查可以由检查员或者高级检查员来进行 (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要求见附件2)。 

  6.1.2.3认证机构应按照GB/T27065《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编制外部检查报告。 

  6.2 选项2: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认证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可以申请一个或多个模块的认证。 

  6.2.1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6.2.1.1 应具有书面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保证所有的内部检查得以正确实施,还应建立追溯体系,能够区分认证和非认证产品,能够追溯到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源头(附件4和 5)。

 6.2.1.2集中管理: 所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成员必须按良好农业规范要求注册,并形成清单。所有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成员和模块的生产场所必须在相同的经营、控制和规章制度下运行, 即实行统一的管理、审核和生产经营评价。 

  6.2.1.3 协议期限: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必须与其成员签订协议以开展认证,协议期限至少为一整年。 

  6.2.1.4内部审核程序: 应对在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内的所有成员实施内部审核,每年至少一次审核。 

  6.2.2 农业生产经营者内部检查: 

  6.2.2.1农业生产经营者应按照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内部检查,其记录可供内部或外部检查员在检查期间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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