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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标准

5.1.3 施工企业应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规定考核的内容、标准、方式、频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资源管理评价和改进的依据。

5.3  培训

5.1.4 施工企业应识别培训需求,根据需要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对培训对象、内容、方式及时间作出安排。

5.1.5 施工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应包括:

1 质量管理方针、目标、质量意识;

2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4 专业技能和继续教育。

5.1.6 施工企业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保存相应的记录。评价结果应用于提高培训的有效性。

6  施工机具管理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机具管理制度。对施工机具的配备、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等作出规定,明确各管理层次及有关岗位在施工机具管理中的职责。

6.2施工机具配备

6.2.1 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需要配备施工机具,配备计划应按规定经审批后实施。

6.2.2 施工企业应明确施工机具供应方的评价方法,在采购或租赁前对其进行评价,并收集相应的证明资料和保存评价记录。评价的内容包括:

1 经营资格和信誉;

2 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3 供货能力;

4 风险因素。

6.2.3 施工企业应贪污与施工机具供应方订立合同,明确超消费施工机具质量及服务的要求。

6.2.4 施工企业应对施工机具进行验收,并保存验收记录。根据规定施工机具需确定安装或拆卸方案时,该方案应经批准后实施,安装后的施工机具经验收合作后方可使用。

6.3  施工机具使用

6.3.1  施工企业对施工机具的使用、技术和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等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7  投标及合同管理

7.1  一般规定

 7.1.1  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7.1.2  施工企业应依法进行工程项目投标及签约活动,并对合同改造情况进行监控。

7.2  投标及签约

7.2.1 施工企业应在投标及签约前,明确工程项目的要求,包括:

1 发包方明示的要求;

2 发包方未明示、但应满足的要求;

3 与工程施工、验收和保修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4 其他要求。

7.2.2 施工企业应通过评审在确认具备满足工程项目要求的能力后,依法进行投标及签约,并保存评审、投标和签约的相关记录。

7.3  合同管理

 7.3.1  施工企业应使相关部门及人员掌握合同的要求,并保存相关记录。

 7.3.2  施工企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签认,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对合同变更信息的接收、确认和处理的职责、流程、方法应符合相关规定,与合同变更有关的文件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实施。

 7.3.3  施工企业应及时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分析和记录,并用于质量改进。

 7.3.4  在合同改造的各阶段,应与发包方或其代表进行有效沟通。

8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

8.1  一般规定

 8.1.1  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需要建立并实施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8.2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

8.2.1 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和配备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并应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批各类采购计划。计划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采购。采购应明确所采购产品的各类、规格、型号、数量、交付期、质量要求以及采购验证的具体安排。

8.2.2 施工企业应对供应方进行评价,合理选择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供应方。对供应方的评价内容应包括:

1 经营资格和信誉;

2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

3 供货能力;

4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价格;

5 售后服务。

8.2.3 施工企业应在必要时对供应方进行再评价。

8.2.4 对供应方的评价、选择和再评价的标准、方法、和职责应符合管理制度的规定,并保存相应的记录。

8.2.5 施工企业应根据采购计划订立采购合同。

8.3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验收

8.3.1 施工企业应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验收。必要时,应到供应方的现场进行验证。验收的过程、记录和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未经验收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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