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4.1总要求
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定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并形成文件。
组织应界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4.2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定并批准本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在界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确保其:
a)适合于组织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b)包括对伤害和健康欠佳预防以及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
C)包括对至少遵守与其职业健康安全危害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和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的承诺;
d)提供建立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框架;
e)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以让人员意识到他们个人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为目的,传达到所有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
g)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h)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组织相应并适合于组织。
4.3 策划
4.3.1 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确定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必要的控制措施的确定。
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程序应考虑如下方面:
a)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b)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c)人类行为、能力和其他人类因素;
d)识别来自于工作场所之外的、可能对组织控制下的工作场所内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
e)由组织控制下的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所产生的、在工作场所周围的危险源;
注1 将这样的危险源评价为环境因素可能更为恰当。
f) 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
g)组织、活动或材料的变化或提议的变化;
h)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修改,包括临时的变化,以及他们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
i)任何与风险评价有关的、适用的法律义务,以及必要控制的实施(见3.12的注);
j)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械/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为适应人类能力的改装。
组织的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应:
a)根据风险的范围、性质和时限进行确定,以确保该方法是主动性的而不是被动性的;
b)提供风险的识别、优先化和文件化,以及适用时控制措施的应用。
对于变化的管理,组织应在导入变化之前,识别组织中、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或其活动中与该变化有联系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
组织应确保在确定控制措施时,考虑评价的结果。
当确定控制措施或考虑改变现有控制措施时,应根据如下层次考虑降低风险:
a)消除;
b)替代;
c)工程控制;
d)标示/警告和/或管理控制;
e)人身保护装备。
组织应将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确定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其结果。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确定的控制措施加以考虑。
注2 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确定的更深入的指南,参见OHSAS 18002。
4.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对这些组织应遵守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加以考虑。
组织应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
组织应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相关信息传达给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3.3 目标和方案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并保持形成文件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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