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在建立和评审目标时,应考虑组织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自身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此外,还应考虑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有关的相关方的观点。
组织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其目标的方案。方案至少应包括:
a)规定组织内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的职责和权限;
b)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应定期并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对方案进行修订,以确保目标的实现。
4.4 实施与运行
4.4.1 资源、作用、职责、责任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承担职业健康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最终责任。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活动表明其承诺:
a)确保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提供必要的资源;
注1 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组织的基础设施,以及技术和财力资源。
b)规定作用、分派职责和责任、委派有权限的代表以便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作用、职责、责任和权限应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
组织应任命最高管理者中的一名或多名成员承担特定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无论他(们)是否还负有其他方面的职责,应明确规定其作用和权限,以便:
a)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b)确保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作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的依据。
注2 被任命的最高管理者(如:某大组织内的董事会或执委会成员)可委派一些职责给下属的管理者代表,但仍负有其责任。
被任命的最高管理者的身份应能为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所有人员所知晓。
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表明其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
组织应确保工作场所内的人员对其所能控制的职业健康安全因素承担职责,包括对适用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坚持。
4.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组织应确保所有其控制下的、从事可能影响工作场所内职业健康安全的工作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能力。该能力基于必要的教育、培训或经历。组织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确定与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需求。组织应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需求,并评价培训或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使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员都意识到:
a)他们工作活动和行为中实际的或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后果,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能带来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b)他们在实现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程序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符合性方面,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要求(见4.4.7)方面的作用、职责和重要性;
c)偏离规定的程序的潜在后果
培训程序应考虑不同层次的:
a)职责、能力、语言技能和文化程度;
b)风险。
4.4.3 沟通、参与和协商
4.4.3.1 沟通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有关其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
a)组织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间的信息交流;
b)与合同方和其他工作场所的访问者的沟通;
c)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形成文件和回应。
4.4.3.2 参与和协商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规定:
a)劳动者的参与:
适当参与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确定;
适当参与事件调查;
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和评审;
协商影响到他们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
在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上享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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