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小型组织,独立性可通过与所审核活动无责任关系来体现。
3.15 不符合 non-conformity
未满足要求。
[GB/T19000-2000,3.6.2]
注:此术语在GB/T19000-2000中为“不合格(不符合)”。
3.16 组织 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或社团,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结合体,无论其是否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7 预防措施 preventive action
消除潜在不符合(3.15)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18 污染预防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3.7)而采用(或综合采用)过程、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源以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或废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
注:污染预防可包括源削减或消除,过程、产品或服务的更改,资源的有效利用,材料或能源替代,再利用、回收、再循环、再生和处理。
3.19 程序 procedure
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
注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
注2:摘编自GB/T19000-2000中3.4.5。
3.20 记录 record
阐明已取得的结果或提供已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注:摘编自GB/T19000-2000中3.7.6。
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4.1 总要求
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并确定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并形成文件。
组织应界定环境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4.2 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在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的覆盖范围内,确保其:
a)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
b)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包括对遵守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d)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传达到所有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g)可为公众所获取。
4.3 策划
4.3.1 环境因素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识别其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它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此时应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
b)确定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应将这些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4.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识别适用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
b)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它的环境因素。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环境要求加以考虑。
4.3.3 目标、指标和方案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如可行,目标和指标应可测量。目标和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包括对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要求的承诺。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以及它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此外,还应考虑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
组织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旨在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方案,其中应包括: 5/8 首页 上一页 3 4 5 6 7 8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