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工作不负责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或强令冒险作业,经劝阻不听,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 对已列入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技术措施的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 忽视劳动条件,削减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 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 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 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7) 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及拒绝提供材料的责任人。
d) 对事故造成伤亡人员组织进行治疗康复和伤残鉴定,并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进行处置。
e) 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将事故调查情况和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印发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重复事故发生。
4.9.6事故汇报
企业发生上报公司的重大、特大事故和涉及死亡的一般事故,企业领导、主管部门、HSE管理部门负责人,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下列规定到工地汇报。
4.9.6.1汇报人员
a) 发生涉及死亡的上报公司的一般事故,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企业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HSE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b) 发生上报公司的重大、特大事故或当年死亡人数累计达到3人时,由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HSE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4.9.6.2汇报材料
a) 事故报告12份;
b) 事故现场录象带;
c) 事故现场照片。
4.9.7事故复查
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事故管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报告》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企业HSE管理部门应及时复查“四不放过”的执行情况。复查的内容为:
a) 事故单位的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是否有吸取事故教训的记录;
b) 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理是否行文并进入个人档案;
c) 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者的经济处罚是否兑现;
d) 事故的防范措施是否已经落实到位。
4.10审核、评审和持续改进
4.10.1总则
企业应适当的时间间隔对HSE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以下简称审核)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4.10.2审核
4.10.2.1审核依据
a) 被审方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b) HSE技术标准;
c) 被审方发布实施的HSE管理体系文件。
4.10.2.2审核内容
a) HSE管理体系的要素和活动是否与计划安排相一致,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b) 在履行HSE方针,实现HSE目标和HSE量化指标的过程中,HSE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c) HSE管理体系与有关法规的符合性。 65/67 首页 上一页 63 64 65 66 6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