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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程序以预防不符合情况的再次发生,同时通知有关热闹员,实施修改后的工作程序;

6) 对于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对于严重违章的单位和工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d) 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企业实施《隐患整改通知书》管理。《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有:隐患名称、存在部位、存在问题、整改意见、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日期、完成情况。整改结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到《隐患整改通知书》签发单位。

4.8.11复查与考核

4.8.11.1复查

a) 存在隐患和问题的单位,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进行整改,实施情况和处理情况按时间要求报告 HSE管理部门。

b) HSE管理部门接到整改、纠正情况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查;对于涉及设备设施的问题,要根据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效能的测量、验证和考核。

c) 对已要求完成整改、纠正任务的项目,要及时消项;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整改、纠正任务的项目,要责令整改单位限期完成。

4.8.11.2考核、奖励

a) 企业应建立自上而下的检查监督考核机制,以保持和强化正确的HSE行为,控制和消除错误的HSE行为。

b) 企业应制定和实施HSE管理工作的考核奖励规定,以支持检查监督活动,保持HSE管理体系的运作。

1) 企业应对具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理:

——推委、扯皮或故意不进行隐患整改、纠正工作;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不履行HSE职责,不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不旅行HSE职责,影响工作进行;

——不吸取事故教训,造成事故重复发生;

——没有按规定要求完成HSE工作;

——工作失职、失察,出现严重管理问题。

2) 企业应对具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奖励:

积极钻研业务,熟悉掌握本岗位 HSE技能,有发现最大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方面突出事迹。

4.9事故处理和预防

4.9.1总则

a) 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程序,所制定的管理程序应保证能及时地调查、确认事故(未遂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根据事故的原因,制定出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b) 事故的调查粉刺与统计报告按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环境污染事故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职业中毒、职业病由专业职能部门上报上级主观部门,并参与调查处理。

4.9.2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4.9.2.1事故分类

a) 按照企业事故发生的性质划分:

1) 火灾事故;

2) 爆炸事故;

3) 设备事故;

4) 生产事故;

5) 交通事故;

6) 人身事故(包括中毒事故)。

b) 按照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性质划分:

1) 水污染事故;

2) 大气污染事故

3) 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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