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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八大措施加强产品和服务进口

时间:2014-11-12 13:48:30  来源:  作者:

 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国务院办公厅11月6日在中国政府网上发布了《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对进口货物实行24小时和节假日预约通关。继续完善检验检疫制度,扩大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推动检测认证结果及其标准的国际互认,缩短检验检疫时间。同时,鼓励国内商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

  《意见》指出,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加强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口,有利于增加有效供给、满足国内生产生活需求,提高产品质量,推进创业创新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也有利于用好外汇储备。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进口提出八大意见。各地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快职能转变,简化行政审批,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限,确保在2014年年内发挥政策效应。商务部要加强政策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一、继续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等进口。加快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进口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等进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支持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企业开展进口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抓紧修订完善科教用品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政策。

  二、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完善国家储备体系,支持和鼓励企业建立商业储备。鼓励企业加快海外投资。继续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政策,支持境外能源资源开发,鼓励战略性资源回运,稳定能源资源供应,提高市场保障能力。在有效管理的前提下,适度扩大再生资源进口。

  三、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加快与相关国家就水产品、水果、牛羊肉等产品签订检验检疫协议,积极推动合格的加工企业和产品备案注册。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内流通企业整合进口和国内流通业务,减少中间环节;鼓励国内商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

  四、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进口。积极扩大国内急需的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生产性服务进口和旅游进口。加强人员流动、资格互认、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国际磋商与合作。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

  五、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调整汽车品牌销售有关规定,加紧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适时调整自动进口许可货物种类,加快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无纸化通关试点。不断优化海关税收征管程序。

  六、进一步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对进口货物实行24小时和节假日预约通关。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广东省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工作。继续完善检验检疫制度,扩大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推动检测认证结果及其标准的国际互认,缩短检验检疫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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