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总则
管理者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至少每年1次)评审组织的ISMS,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估ISMS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包括信息安全方针和信息安全目标。评审的结果应清晰地形成文件,记录应加以保持(见4.3.3)。
7.2 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
a) ISMS审核和评审的结果;
b) 相关方的反馈;
c) 组织用于改进ISMS执行情况和有效性的技术、产品或程序;
d) 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
e) 以往风险评估没有充分强调的脆弱点或威胁;
f) 有效性测量的结果;
g) 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h) 可能影响ISMS的任何变更;
i) 改进的建议。
7.3 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
a) ISMS有效性的改进;
b) 风险评估和风险处理计划的更新;
c) 必要时修改影响信息安全的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响应内部或外部可能影响ISMS的事态,包括以下的变更:
1) 业务要求;
2) 安全要求;
3) 影响现有业务要求的业务过程;
4) 法律法规环境;
5) 合同义务;
6) 风险级别和/或接受风险的准则。
d) 资源需求;
e) 如何测量控制措施有效性的改进。
8 ISMS改进
8.1 持续改进
组织应通过使用信息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审核结果、监视事态的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见第7章),持续改进ISMS的有效性。
8.2 纠正措施
组织应采取措施,以消除与ISMS要求不符合的原因,以防止再发生。形成文件的纠正措施程序,应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 识别不符合;
b) 确定不符合的原因;
c) 评价确保不符合不再发生的措施需求;
d) 确定和实施所需要的纠正措施;
e) 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见4.3.3);
f)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8.3 预防措施
组织应确定措施,以消除潜在不符合的原因,防止其发生。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形成文件的预防措施程序,应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 识别潜在的不符合及其原因;
b) 评价防止不符合发生的措施需求;
c) 确定和实施所需要的预防措施;
d) 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见4.3.3);
e) 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组织应识别变化的风险,并识别针对重大变化的风险的预防措施的要求。
预防措施的优先级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
注:预防不符合的措施通常比纠正措施更节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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