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质量管理体系原理应对有害物质控制
随着2007年3月1日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7部委联合颁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已经以立法的方式将环境保护问题细化到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旨在从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进口等环节限制或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构成了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
电子信息产品是指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是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下列物质或元素:
1.铅≤1000ppm;
2.汞≤1000ppm;
3.镉≤100 ppm;
4.六价铬≤1000ppm;
5.多溴联苯(pbb)≤1000ppm;
6.多溴二苯醚(pbde)≤1 000ppm;
7.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sj/t 11363—2006标准目前尚未明确)。
有害、有毒物质的含量控制和管理问题,引起了世界的强烈关注。国际电工委员会于2005年10月发布了iecq qc 080000(iecqhspm) 《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电器电子元件和产品危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要求(hspm)》标准。该标准要求建立过程,以识别和控制危害物质进入产品。在产品引入危害物质的情况下,该标准要求实施测试、分析或确定危害物质含量的过程,并让顾客知道危害物质含量。
一、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1.产品要求的确定
产品要求的识别与确定,除产品性能指标功能、交期、包装、运输方式、数量等外,应识别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当顾客对有害物质未提出明确的要求/或要求含糊不清,应与提出者澄清。目前,很多组织的客户为降低风险,对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要求往往比法规要求严得多,为此组织在识别和确定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时,不能仅考虑有关法规要求,应在满足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更多的考虑顾客的要求,以满足法律法规和顾客的要求。
2.合同评审
合同评审在对顾客承诺前进行,需评审的内容除产品技术指标、功能、价格、包装、运输、交期外,还需评审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以确保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和顾客的要求。在评审中,要充分了解特定顾客和其他顾客对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并仔细比较差异,如有差异应醒目地标注并通知后续相关部门,以免日后
出错。
3.与顾客交流和沟通
要建立与顾客进行有效交流的渠道和平台,与顾客就上述有关要求及时地进行有效交流对顾客投诉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并将公司交付给顾客的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通报给顾客
例:甲电容器公司的a客户需某一型号规格的电容器,在2006年4月初次与甲公司商务洽谈时,商讨了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和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值等要求。甲公司针对这些要求进行了评审,把所有客户对有害物质限值的要求进行综合评价,确认能满足顾客对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甲公司在此基础上修订了公司有害物质控制标准以满足所有客户的要求,并与a客户签订了有害物质控制管理协议。该协议指出:今后凡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的产品在合同中标注“环保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按《a公司有害物质控制标准》执行该控制标准可能被修订,修订后的最新版本将在a公司的网站上公布,请及时跟
进了解最新要求。a顾客于2007年3月与甲公司签订一批电容器的购货合同,并注明有环保要求。一个月后,甲公司接到a公司投诉:产品包装盒pb、hg、cd和cr+6总量为89ppm,已超标,要求索赔。甲公司赶紧与a顾客沟通,称甲公司按当初与a顾客签订的协议要求pb、hg、cd和cr+6总量≤100 ppm供货,符合a公司的要求。a顾客答复,原标准已更新并于2006年12月在网上公布。这时,甲公司到a顾客网上浏览,才发现a顾客于2006年12月1日将原控制标准b版更新为c版,于2007年3月1日生效。新版标准要求产品包装材料pb、hg、cd和cr+6总量≤80 ppm。在该案例中,由于甲公司未利用有效的与顾客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