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努力,逐步健全了生产许可证管理机构,设立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建立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70多个审查部,指定了420多个承担发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培养了一支近8000名从事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的审查员和技术专家队伍。在此期间,生产许可工作的制度建设、法律法规建设不断完善,先后制定了508个产品实施细则,发布了1300多个规范性文件和生产许可证公告。
自1984年以来,全国共对400多种工业产品,13万余家企业颁发了14万多张生产许可证书。特别是近几年来,全国共对28大类、370种食品生产企业,颁发了4.5万张食品生产许可证,成功地实施了以生产许可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总之,在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工业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对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有力的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净化了市场环境。
二、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目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运行机制是,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参与,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监督查处。
(一)工作机构及相关职责
1、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是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负责《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制定并发布生产许可证工作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并发布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具体要求;
(2)拟订并报批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
(3)根据需要设立相应产品审查部;
(4)指定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
(5)对生产许可证申请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证书,公布颁发证书的企业名录;
(6)对生产许可证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7)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建立生产许可证信息管理体系;
(9)受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有关投诉,处理生产许可证有关争议事宜。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是国家质检总局内设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日常工作的管理机构;其职责主要有:
(1)制定发布产品实施细则;
(2)具体设立产品审查部;
(3)具体指定承担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
(4)统一管理核查人员资质以及审批发证等工作。
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设立的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有:
(1)研究起草生产许可证工作有关文件;
(2)协助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制订产品实施细则;
(3)审核、汇总各产品审查部、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的申报材料;
(4)打印和寄送生产许可证证书;
(5)负责组织实施对企业审查工作的抽查;
(6)负责审查员的培训、考试、注册、期满换证和晋级,审查员教师的培训、考试、注册、期满换证等日常工作;
(7)管理生产许可证工作资料和档案;
(8)协助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开展生产许可证信息管理体系建设;
(9)完成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4、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受理申证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2)组织或负责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进行产品实施细则宣贯、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抽样;
(3)承担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发证产品的受理、审查、批准、发证工作;
(4)推荐拟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
(5)负责培训、推荐注册、聘用和监督管理生产许可证审查员;
(6)负责对获证企业的定期不定期监督管理;
(7)负责对无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8)配合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建立健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管理体系; 2/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